陈建生案维权纪实(三):事发过程
三、陈建生案事发过程
2017年1月26日晚上11点左右,几声急促的枪声穿透Chesapeake市River Walk社区的平静夜空,惊醒了刚要入睡的居民。几个居住在Riverwalk Clubhouse的居民事后回忆起当时的情景,其中一位居民清楚得记得,当晚他透过居所窗户可以隐约看到大路对面的Riverwalk Clubhouse停车区一个人对着一辆车大喊大叫,然后就对着车内连开数枪。车内坐着的就是本案受害人陈建生老人,他身中数枪当场殒命。开枪的就是本案的嫌犯,Johnathan Cromwell。
这里本是Chesapeake市一个安静而又安全的住宅区,绿树成荫,道路平坦,民众友好,平时在路上步行或慢跑的当地居民随处可见。如果没有那天晚上的这起令人唏嘘的枪杀案,很多本地居民根本就不知道他们居住的这个小区居然有持枪保安巡逻其间,当然更不知道那个名义上保护他们的人其实可能是最危险的人。
因为事发时唯一的现场目击证人是和嫌犯一同出巡的服务于同一公司的保安同事,而该同事在整个案件调查过程中没有公开提供任何关于事发现场的信息,所以所有关于枪击案事发时的细节均来自公开的媒体报道和后来检察官在法庭上提供的证据。
事后检察官提供的证据显示,事发当晚陈建生正在和自己的孙子玩口袋怪兽(Pokemon)的游戏。大约11点左右,陈建生把车停在Riverwalk Clubhouse前面的停车区一头靠近大路的位置,这时嫌犯驾驶保安公司巡逻车经过这里,看到陈的车后嫌犯就把其巡逻车停在陈的车正前方挡住陈的去路。因为陈建生英语沟通存在困难,通常他遇到这种情况都是尽量设法回避,这次他看到保安公司巡逻车后即将自己的车后退,然后转向想从巡逻车旁边绕过去。这时,嫌犯下车绕到陈建生车左侧并大喊要陈停车。随后嫌犯连开数枪,陈建生当场死在自己的车内。
据后来检察官在法庭听证中提供的证据,Johnathan Cromwell首先在陈的驾车左侧开了两枪,并击中陈的左臂,同时将左侧窗户玻璃击碎,然后绕到陈的车前方连开至少五枪,其中四枪击中陈左胸。嫌犯开枪时相对于陈建生驾车的位置先侧面后正面的顺序后来成为反驳嫌犯开枪是自卫说法的关键证据之一。其次,警方现场取证也显示,事发时陈的车处于静止状态,这也是推翻嫌犯开枪为自卫说法的关键证据之一。
事发后,嫌犯的同事打911报警,负责本案的警察和探员现场取证后将陈建生的尸体和车从现场转移。陈建生家人得到通知并到达现场时警方已经封锁了现场,所以没有看到现场的情况。嫌犯和其同事随后被带到警察局。警方对其进行问话后即将二人释放,事后没有向受害人家属和媒体透露嫌犯身份,直到事发三个星期后的2月16号,检方正式以二级谋杀罪起诉嫌犯,其身份才首次被披露。警方在事发后没有对嫌犯进行拘押,甚至没有对现场两位保安进行分隔问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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